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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做微商卖假冒溶脂针,不知情仍被判刑--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7-01-04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编者按】
       微商,如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迅速崛起,已然从最初的朋友间互通有无演变成为一种全新的创业模式,普天盖地的产品广告席卷每个人的朋友圈,让人深恶痛绝。

      很多在校女大学生由于在校期间时间充裕,看到不少同学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壮大自己的微商圈子,孵化多级代理,收入更是十分可观。遇到所谓好的产品,怀着赚点外快的心理,姑娘们会拉起圈子一起讨论,你一言我一语,“我说好,你不妨试试,相信我,不会骗你的,你看我都卖出好几套了…”,加之感性能力和从众心理,成为零售或者微商各级代理商。但她们真的了解自己卖的产品么?由于产品质量无法保障,加之规范与监管并不完善,太多的不稳定因素导致微商交易乱象频发。前不久,一则女大学生微信贩卖假冒溶脂针被判一年半的新闻引来社会关注,微商再次被推回到社会的风口浪尖。

【案情再现】
       2014年9月,山东某大学在校女大学生小美(化名)通过微信将一盒“蜜拉贝尔溶脂针”减肥针以1300元的价格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小丽(化名,另案处理),后小丽又通过微信转手以1850元的价格将药品转卖给被害人王女士。在无任何行医资质下,小丽在石景山某快捷酒店房间内对王女士的腹部和腿部进行注射,并收取注射费1400元。后王女士被注射部位出现溶脂后皮肤脓肿合并感染现象,经诊断为脂肪溶解坏死,医疗费用逾10万元,其损伤程度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小美、小丽销售的该“蜜拉贝尔溶脂针” 经当地药监局鉴定为假药。
检察院认定,小美、小丽涉嫌销售假药罪,给被害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小美承认自己在微信上打出的广告词和使用效果图等均为网上抄袭,只是为了挣点零用钱,自己并非“代理商”,也没有“实际使用过”,对自己销售的溶脂针的质量、疗效、有无副作用时,小美一脸茫然:“我也是从一家微商买的,不清楚有没有资质。”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方指控均已成立,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小美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两被告连带赔偿被害人王女士医疗费等共计10.6余万元,驳回王女士刑事附带民事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微商”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形态,既需要在法律层面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更新和升级自己的监管思路、监管手段,最终把“微商”纳入法律监管,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也提醒爱美的各位仙女,微整形前一定要查清楚相关资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