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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异同,2018法律明确了(建议收藏)--王凯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9-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关于遗赠规定于《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关于遗赠抚养协议规定于《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而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受遗赠人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两者的区别在于,接受遗赠的抚养人不包含国家;受遗赠人不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即可获得被继承人遗赠的财产,而接受遗赠的抚养人却需要对被继承人履行了双方约定的抚养义务或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方能获得协议约定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