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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2018继承法,这种情况下,婚内继承的财产是夫妻一方财产--王凯律师
发布时间: 2018-11-0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2010年李明(化名)与妻子孙玥(化名)登记结婚,2013年李明的爷爷去世。去世前爷爷将名下的一套房子通过遗嘱的方式留给给李明,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这套房子是给李明个人的和他的妻子孙玥无关。

      之后李明依据爷爷的遗嘱等材料通过公证的形式,将爷爷的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2015年,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孙玥将李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登记在李明名下的房产。

李明的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李明与孙玥离婚,驳回了孙玥的其他诉讼请求。

李明继承爷爷的这套房产明明是发生在婚内,为什么没有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李明的房产虽然是在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的,但是李明的爷爷在遗嘱中已经明确表示,该房产是给李明个人和他的妻子无关。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明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方式仍然为李明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