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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判死刑后,一般都会有哪些反应?--魏鹏律师
发布时间: 2018-12-1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刑法法律最严重的刑罚莫过于死刑,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人才适用死刑,大多数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宣判前都期待能保住性命,而当真的接到一份死刑判决时,每个人的反应却不尽相同,有的人当场昏厥过去,有的人却显得异常淡定,有的人痛哭流泪,有的人还嫣然一笑,当然每个人的反应跟自己所犯的罪行有关,有些人知道即使上诉也不能翻案,在律师会见他时会交待一些身后事和对自己生前行为的忏悔,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但更多的是求生欲望很强的人,想尽办法还想活命。

此时便有很多奇怪的想法要求律师去做,比如说让律师出去帮他买犯罪信息,希望通过举报其他人犯罪自己构成重大立功而能得以保命,更有甚者曾经有个女性罪犯,要求律师在某天一定要来会见她,并且要想办法给她带一管新鲜的男性精液,其目的是想自己完成受孕,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怀孕的女性不适用死刑,面对各种求生欲望强烈的死刑犯,有时律师觉得既悲悯、又无奈,而能够帮助他们的唯一方式,只有在下面进行的法律程序中尽最大努力,希望能给他们一次重生的机会。

而此时死刑犯最应该做的一件事就是赶快上诉,因为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非常短,只有十天,正如前文所讲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也许二审程序或是死刑复核程序审核案情后,都会做出“刀下留人”的决定,在我国二审改判以及死刑复核程序未能通过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所以此时不应该放弃生的希望,更应该积极面对之后的法律程序,但是千万别错过法律上的期限,有句话叫“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或许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但是真正能够挽救自己的还是内心的良知和真心忏悔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