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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法丨非本集体成员的承包人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王绍伟律师
发布时间: 2019-11-1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一般而言,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人在国家征收土地后,在地上物的权属明确的情况下,承包人有权就其承包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获得补偿。如果承包人未能获得上述补偿,,承包人可以请求司法救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包人具体诉讼请求指向的对象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1、如果相关行政机关在征地过程中,没有给予补偿,可以向有权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以相关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相关行政机关已经确定了补偿标准和具体补偿办法,土地使用权人已经与被征收土地的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合同确定了补偿的具体办法,但却拖欠补偿费的,承包人可以土地使用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3、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已经按照合同支付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而该款项被集体经济组织扣留的,则该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