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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劳动法:一个案例告诉你,加班费究竟如何计算!--程元第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3-02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最近,笔者经常被问到有关加班费的计算问题,那么,员工的加班费究竟应当如何计算呢?

让我们举例说明:

老程于某个月共工作200小时(非法定节假日),老程的月工资标准为10000元。老程所在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月计算),且公司实行特殊工时的行政审批制度。那么问题来了:老程当月的加班费应如何计算呢?

正确的计算方法为:(10000÷21.75÷8)×(200-8×20.83)×150%=1917.24(元)

那么,为何要如此计算呢?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为11天。

然后,关于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52周双休)-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月工作小时:月工作日×每天工作的8小时,即8×20.83

加班小时数:实际工作小时数-月工作小时数,即200-8×20.83≈33.36。

2018劳动法:一个案例告诉你,加班费究竟如何计算!

 

接下来,关于小时工资的折算

年计薪日:365天-104天(休息日:52周双休)=262天

季计薪日:262天÷4季=65.5天/季

月计薪日:262天÷12月=21.75天/月

日工资折算:月工资标准÷月计薪日,即10000÷21.75

小时工资折算:日工资这算÷每天工作的8小时,即10000÷21.75÷8≈57.47

2018劳动法:一个案例告诉你,加班费究竟如何计算!

 

所以,上述案例中,33.36即为老程的加班小时数,57.47即为老程的小时工资,(10000÷21.75÷8)×(200―8×20.83)为老程的小时工资×老程的加班小时数,由于公司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那么应支付的加班费是工资的1.5倍,所以,老程当月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10000÷21.75÷8)×(200―8×20.83)×150%=1917.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