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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学法丨群组应合规,群主需谨慎--许迪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8-2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微信群功能的出现,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了大家的交流。可与此同时,一些微信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不力,部分群组管理者职责缺失,造成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通过群组传播扩散,个别不法分子还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不久前,一安徽籍男子因不满交警夜晚查酒驾,在个人建立的某微信群中发布信息,带有强烈侮辱性的言语,在微信朋友圈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最后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称,该男子因向不特定众多人发送侮辱性信息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微信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增减人员等权力的拥有者,对微信群组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首先带头规范本群的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或违规内容,群主应予警告,严重者应将该人员踢出群组。

如果微信群主失职不对本群负责,履行监管职责,那么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致包括:

1、民事责任

群主如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有可能与肇事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2、治安管理处罚责任

群主对本群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如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3、刑事责任

如群主对本群的人员涉嫌犯罪的行为(与本群相关的行为),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因此,互联网时代,微信群组也应该合法合规,群主更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