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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婚内的这种同居行为,当心要被判刑!--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8-06-26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婚姻在我国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更是神圣自由的!但总有人只认识到了婚姻的“自由”,却忽视了它神圣的一面。

      似乎只要男男女女两情相悦,就可以不顾一切在一起,置法律于不顾,对待他人的婚姻更是如同犹如儿戏。

      2012年,女儿和女婿相识于某婚恋网站,因为对方出身不好,当初我们就不同意,但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儿根本不顾我们的劝阻,中邪一般就要与对方领证结婚,最终我们只能无奈妥协,只求她能过的好!

      婚后两年多,虽然很久都没能要上孩子,但女儿的婚后生活还算幸福,我们也就不便太多干预!

      2014年初, 我的这个女婿在一次聚会中遇到了所谓的“女性合作伙伴”。自此之后,他便经常以工作繁忙为由早出晚归,很少回家。不仅和“伙伴”在一起工作,下班也经常混在一起,这些也是后来女儿实在走投无路,才对我们讲的!

      慢慢的,女儿和女婿开始出现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女儿也经常跑回娘家来倾诉委屈。

      同时,女婿也开始很少回家了!

       再后来,女儿通过跟踪后发现,原来女婿早已跟那个所谓的“合作伙伴”,也就是那个女人同居在一起,更加令人发指的是那个女人已经怀孕了!

      当女儿把这一切告诉我后,作为母亲我没有犹豫,直接选择报警处理!

      面对多方压力,女婿只能选择承认,跟那个女人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很久了,已经有了婚姻之名。

      最终,法庭认定,女婿犯重婚罪,被判刑。

      这种事情对于每段婚姻、每个家庭都很残酷,婚姻赋予我们自由,但并不是肆意妄为。在这里需要给大家提醒,有些出轨行为不仅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更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