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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规定:乡村规划区外的违章建筑,如何处理?--丁玉铭
发布时间: 2018-12-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案情:

2016年7月16日,某市某街道办事处接到某村委的报告,查明该区域内一家旧厂房有违法搭建情况。当日某街道办向厂房送达《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书》,责令业主于2016年7月18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强制拆除。7月20日,某街道办组织人员将该厂房强制拆除。16年8月4日,厂房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某街道办“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书”违法。

法律分析:

关于该案涉案厂房不属于当地乡村规划区的范围,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江东街道办对所涉违章建筑并不具有处置权。又因为被告已经实施了拆除行为,因此《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知书》不具备可撤销的条件,所以确认违法。

综上可以得知,虽然“违章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但在拆除过程中各地政府仍然存在某些违法问题,作为当事人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