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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如何?房子到底归谁?--路佳迪
发布时间: 2019-04-17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现在很多地方都实行房屋限购政策,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些人为了在当地买房,不得不借用符合条件的人的名字来购买房屋。那么借名人和被借名人之间签订的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究竟如何呢?房子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首先,借名买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限购令、限贷令作为国家调整房地产的重要措施,应发挥其应有的价值,违反该政策的借名买房行为实则损害的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可能无效。

其次,房子到底应该归谁?

借名人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才借用他人的名义,将房子写在他人的名下,如果借名人在自己还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就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要求对方为他办理过户登记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借名人因自身条件变化或者政策发生调整等原因符合了住房限购政策的,法院是可以判决登记人为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

综上,为了规避住房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的行为看似是钻了政策的漏洞,实则存在很大的风险,就算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可能因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有时甚至会让自己损失大笔钱财。因此小编还是不建议大家冒这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