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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替考行为已经入刑,严重将面临牢狱并处罚金--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8-21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大型考试的结果往往关系着个人升学、职称等重要的岗位升迁。个别人由于各种原因,担心自己考试过不了关,进而影响前途命运,于是四处找“枪手”代替自己去参加考试。个别人因贪图小利,不惜铤而走险成为“替考枪手“。

为加强社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防范替考的发生,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代替考试罪”入刑。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见,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截止目前我国共有200多项国家考试,但并非所有的国家考试都适用替考罪。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替考,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考试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驾驶证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考试、一些国家部委规定的资格认证考试等则不适用替考罪。

如果确实犯了代替考试罪,会面临哪些可能的后果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有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公务员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法官或者检察官;教师法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此外,刑事处罚还将受到与就业密切相关的教育、考试制度严格对待,一些职业资格考试往往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比如政审、思想品德考核等,限制受刑事处罚人员的准入资格。

现代文明社会离不开诚信体系的建设,老实做人,诚信考试不仅是社会道德风尚的要求,更是衡量做人的重要标准之一,还请谨慎对待,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