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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失信人员子女考大学可能被拒绝录取--东友律师
发布时间: 2019-09-10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2017年5月,李某因向银行贷款没有按照约定还款,银行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依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随后,经银行申请过,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多方努通过多种执行措施,依然未能使李某还款。该案件由于期限已到,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李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2018年8月,李某孩子的高考成绩出来了,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

随后李某一家人就接到了学校“若不还钱,则不录取的通知:“我校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您存在失信行为,请立即处理,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您的孩子。”

李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失信行为会给孩子带来巨大影响,第一时间联系法院要求主动履行债务,待其履行完毕全部债务后,人民法院考虑到避免影响其孩子入学,第一时间撤销了李某的失信信息。

因此,被执行人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影响了子女的升学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