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源自法之正义 业精始于品质卓越

法律咨询:400-779-9966

说法律事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律师说法 > 说法律事

说法律事
婚姻法规定:2019适用分居2年离婚,要注意这2点,不然离不了--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19-11-05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一方打算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这时往往会想到法律中好像有一条规定是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但现实中真的只要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确实规定:夫妻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作为法定离婚情形,调节无效的,可以准许离婚。

但律师工作实践中,很多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起诉离婚的最终也没离成,要想适用此项规定,打算离婚的一方当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实质要求是否满足?

上述分居应理解为,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相互扶助,也包括停止性生活等。

2、分居的原因是否明确?

分居的原因一定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并非因为双方工作、学习、住房问题等原因。

3、分居的时长如何计算?

“分居满二年”是从分居的第二天算起,连续的,非累计计算。

如何保存证据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但实践中,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非常困难,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

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以及跟对方的手机短信、微信留言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但是最好的方式,还是双方订立分居协议,对于夫妻的分居协议,法院比较容易认定夫妻分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