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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后的女儿还需要赡养老人吗?法律这么规定--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19-11-2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在中国,传统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认为养儿防老,而一般女儿出嫁后就不在承担养老的责任和义务。

实则并非如此。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抚养的对等权利义务。但此中的“对等权利”不等同于“等价交换”。也就是说,赡养父母的前提条件不能认为父母已尽赡养义务,而应该是父母需要赡养。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免除子女赡养义务或剥夺受赡养权的规定,此项解释当然也适用于女儿出嫁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在父母经济困难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但这句话并不能理解为在父母经济水平良好时,子女就不需要赡养父母了,赡养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赡养父母的义务。

因此,出嫁的女儿一样需要和儿子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