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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丨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0-10-28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危险驾驶罪】

本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拘役(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分享】

前段时间在北京发生的一起“驾车超速别车泼咖啡”事件,两人因并线发生冲突后,该车主多次别车、急刹车甚至向后车前挡泼咖啡,其行为已经符合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形。最终一审判决该车主涉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被判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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