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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高考分数超700,却因父母是“老赖”无法被录取?系谣言--东友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 2021-06-29来源: 东友头条号 浏览:
 

【引言】

近两年,总会在高考成绩放榜后的几天里,看到这样的新闻“女儿高考700分,却因父母是“老赖”无法被录取”,并且大有愈演愈烈的势头,虽然这样的报道有其正向的意义,但不能改变它是一则谣言的本质。

我国法律限制“老赖”的高消费,但并不意味着限制“老赖”正常履行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支付子女正常的教育开支就属于抚养义务的一部分。

【谣言起因】

追本溯源,谣言的起因来自于对一条法律规定的过度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该条款也是我们常说的“限高令”,在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生活需求的条件下,通过限制其高消费行为,避免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判决期间,仍可以正常进行高消费,给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并且通过限制被执行人“消费自由”的手段,给其生活带来一定困扰,促使其主动还钱。

其实通过简单地解读就不难发现,该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而非其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其中对于被执行人子女就读学校的限制条件十分严格,只有同时满足“高收费”“私立学校”两个条件,法院才会限制学校接受该被执行人子女。

并且处理方式也并非强制禁止学校接收该名学生,而是通过转学的方式将被执行人子女转入公立学校或收费正常的私立学校。

【结语】

近年来,看到很多对于法律、法规的错误解读,甚至不乏一些媒体的报道,在这里提醒大家看到此类文章时,一定不要被标题和其中过分夸大、歪曲的内容所误导,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条款,避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常见的对法律、法规的错误解读:

1.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

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

2.出轨应该净身出户

出轨一方属于婚姻当中的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但一般情况下,出轨对财产分割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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