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虽然现在大家对于遗嘱的接受度越来越高,但多数人还是会在自己年龄大了,或是得了严重的疾病后才会立遗嘱。然而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意外过世、没有遗嘱很容易导致自家财产被外人分走。
【事件回顾】
小王今年22岁,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小王的父母在他10岁时,就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生命,此后小王就一直住在奶奶家,和奶奶相依为命。
小王的父亲还有一个亲弟弟也就是小王的小叔,但小王对小叔的印象并不好,每次小叔去奶奶家不是饿了就是要钱,和奶奶住在一起这么久,小王就没见小叔往家里拿过东西。
在小王17岁那年,奶奶因病过世了,而小叔在奶奶过世不久后就把家里的房子租了出去,只给小王留下了一间次卧。
好在不久后小王就上了大学,索性搬出了奶奶家住进了学校的宿舍。
1年前,小王毕业在即,为了户口和以后居住方便,小王想着把父母留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于是在网上咨询了律师。
律师收到小王提供的材料后告诉小王,小王母亲的财产没有争议,主要是小王父亲的遗产,由于小王父亲先于小王的奶奶过世,所以导致小王父亲的遗产小王的小叔也有一定的继承权,小王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征求小王叔叔的同意。
而小王想要继承的这套房产,是父亲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应该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继承情况如下:
也就是说这套房产有小王3/4的份额,有小王叔叔1/4的份额。
无奈之下,小王只好找到叔叔希望可以协助自己办理继承过户,可让小王没想到的是,叔叔一听自己有继承权,马上表示配合继承没问题,但要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折算成现金给自己,否则一切免谈。
小王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哪有什么钱,和叔叔说了半天也不见有一点动摇,无奈之下,小王只好暂时放弃了过户房产的事。
【事件分析】
1.小王叔叔为什么有遗产继承权?
其实在上面的继承关系图中已经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我们都知道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在小王父亲去世时,小王和小王奶奶作为继承人继承了小王父亲的遗产。
小王奶奶过世后,虽然并未继承该份遗产,但并不意味着小王奶奶放弃了遗产的继承权,而是将该份遗产转给了小王奶奶的继承人,也就是小王叔叔和小王(小王代位继承其父亲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小王叔叔不同意小王就真的不能办理过户了吗?
其实就算小王叔叔不同意,小王也有方法继承父亲的遗产,但只不过就要麻烦许多。
首先,小王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想法泡汤了,小王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继承遗产,确定遗产继承归属和份额后,由于小王占该套房产3/4的份额,所以就算小王的叔叔不同意,小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行”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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